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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是治疗盆腔恶性肿瘤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约35%~61%的盆腔恶性肿瘤患者接受过盆腔放疗。腹泻是盆腔放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高达80%的患者在盆腔放疗期间会出现腹泻症状。虽然放疗相关腹泻病程具有自限性,常于放疗结束后4~6周内自行缓解,但其症状仍可明显降低患者放疗期间的生活质量,而且重度腹泻可引起循环障碍等严重后果,若不及时妥当处理,不仅威胁患者生命,还可能妨碍肿瘤治疗方案的正常进行,影响肿瘤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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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盆腔放疗后腹泻的评估
正确处理的第一步往往是正确的评估。一般来说,每日解液状便3次以上则可以认为是腹泻(diarrhea)。目前最常用的评估腹泻严重程度的标准来自于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事件评价标准(NationalCancerInstituteCommonTerminologyCriteriaforAdverseEvents,NCICTCAE),目前该标准已更新至5.0版,该版本关于腹泻严重程度分级见表1。
▲表1NCICTCAE腹泻严重程度评分表
除了用CTCAE分级评估腹泻严重程度,医生还应留意一些伴随症状,如是否存在恶心呕吐、腹痛、发热、便血以及眩晕等;而患者也可以多加留意自己的症状变化情况,若能及时记录下来供医生参考,对自己的治疗也有裨益。表2为一份国外研究者设计的“腹泻日记”,以供参考。
▲表2患者腹泻日记(样例)
若患者盆腔放疗后出现3级及以上的腹泻,或1-2级腹泻合并其它伴随症状(恶心呕吐、腹痛、发热、便血、眩晕等),则被称为复杂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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